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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情况

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情况

2024-01-01

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情况

一、资金分配政策依据

《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鲁财社〔2022〕1号)

二、分配因素

(一)医疗救助对象人数因素。根据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低保边缘家庭成员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医疗救助人数确定。

(二)工作成效因素。按照各市、县人均救助支出情况和医疗救助人数占救助对象的比例确定。

(三)绩效调节和财力调节因素。绩效调节因素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,财力调节因素根据各地财政情况系数确定。

三、资金分配情况

按照医疗救助对象人数,工作成效、绩效调节、财力调节系数等因素进行分配,具体情况见附表。

四、相关绩效信息

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包括: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、按规定将医疗救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、市域内“一站式”即时结算覆盖率、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、救助对象满意度等。

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

地区合计金额(万元)中央补助(万元)省级补助(万元)
合计1028586385839000
济南市514031431997
青岛市247324730
淄博市374522901455
枣庄市516931612008
东营市1051642409
烟台市462928311798
潍坊市803449133121
济宁市1165671274529
泰安市726144402821
威海市1412863549
日照市534632702076
临沂市1373884025336
德州市663440562578
聊城市684041822658
滨州市510631221984
菏泽市14624894356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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